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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翻译学院校友总会章程(初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西安翻译学院校友会,英文译名为constitution for xi an fan yi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会是在西安翻译学院领导下,以西安翻译学院为纽带,广大校友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坚持:“三服务”(为地方服务,为母校服务,为校友服务)的原则,增进友谊,团结协作,为地方 的经济建设和 社会发展服务,为母校的改革与发展献策献力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本会设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镇西安翻译学院,邮编710105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建、健全、服务各地校友会组织,办好《校友期刊》《校友通讯》
(二)开展校友联谊活动和其他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
(三)组织信息交流、参观访问等活动
(四)根据母校发展规划,努力完成母校交办事宜
(五)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各地校友的联络工作

第三章 组织和机构构成
第六条 组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
第七条 机构构成:校友总会办事机构,各地校友会(北京校友会,西安校友会,上海校友会,广州校友会,深圳校友会,佛山校友会,青岛校友会)及西译校友网

第四章 会 员
第八条 凡加入各地校友会的会员均成为西安翻译学院校友会正式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各地校友会的会员(西安翻译学院校友会的正式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必须是西安翻译学院校友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的工作和活动可随时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二)参加母校和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并享有各种活动的待遇
(三)可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刊物和资料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关心、支持母校及校友会的发展

第五章 西安翻译学院校友会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本会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其任务是
(一)支持各地校友会的工作
(二)拟定校友会工作计划
(三)处理校友来信来访
第十三条 各地校友可根据校友分布情况,成立当地校友会,作为团体会员加入本会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四条 本会经济来源
(一)母校资助
(二)捐赠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
第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 西安翻译学院校友会工作任务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

 

校友会名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深圳校友会 小丫 电话:075526064465 qq:21423929
广佛校友会 子凡 (佛山)路丽君(广州) 手机:13543636410 (佛山) 13580438666 (广州)
上海校友会 杨佑泉 手机:13585833397 电话:021-52845067
西安校友会 sara 电话:029-87585475